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统计、金融、工业、商贸、招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体制改革、绩效考评以及融资、服务业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企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招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县融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鑫泰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摩天岭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县信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财政信用开发有限公司、县兴鑫投资有限公司、县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县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山峰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统战部、县绩效办、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银监会兴安办事处、国家统计局兴安县调查队、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安县管理部、兴安盐务局、兴安供电公司及石油、电讯、邮政、烟草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上级驻兴厂矿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