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追讨农民2012年种林补助 来信人:韦修平 来信时间:2018-01-14 23:30:58
尊敬的市政府、市纪委领导:
我们是兴安县的一名普通农民,家里于2013年种植了七十亩杉树,当时政策是只要当年种植超过50亩,每亩林地国家会补助200元,现在已经是2018年了,在2013年后种植的那些农户都已经领到了补助,但是唯独我们2013年的补助款迟迟不见下发,问了桂林市农业局,说这款已经下发兴安县,问了兴安县农业局,他们反馈这笔钱是被县政府挪用了!!!恳请市委领到帮我们做主伸张正义,讨回应有的补助。具体详情请看附件。
信息回复:
请你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乡镇政府处理。
处理结束时间:2018-02-12 11: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