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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23号)要求,为规范全区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工作,评价各医联体建设、运行情况,全面推动分级诊疗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重点: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 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运行效率,合理分流患者。 全面体现“政府主导、创新机制、资源下沉、便民惠民”的原则, 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考核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三级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主要内容。 1.组织实施。 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情况和双向转诊政策制定情况。 2.共享机制。 (1)人员共享: 三级医疗机构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5人,医生应以高级职称为主,护理以中级职称及以上为主; 二级医疗机构派出常驻人员不少于3人,医生应以中级以上职称为主,护理以护师职称及以上为主; 常驻人员在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累计至少一年。 上级医疗机构派出的业务骨干应安排在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任职或担任科室负责人,以便更有效地提升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临床技术水平。 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选派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交流培训。 (2)利益共享: 全面落实国家“两个允许”政策。 上级医疗机构派驻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可按协议参与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分配。 上级医疗机构可从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业务收入(药品耗材除外)增量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上下级医疗机构协商确定)的医联体管理费,用于下派人员补贴、双方人员培训等。 (3)资源共享: 整合医联体内的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资源,向下级医疗机构开放;积极运用远程医疗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鼓励医联体内成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中心、检验中心、病理中心等机构,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 (4)责任共担: 医联体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及责任共担,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在医保统筹区域内的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 3.能力提升。 手术结构占比、连续性医疗服务和基层及下级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和项目数量,双向转诊等指标。 三、考核方法 按《广西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考核,可采取交叉检查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自治区级医疗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在市进行考核,考核指标总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每季度后次月10日前各设区的市卫生计生委将本市得分和辖区各县(市、区)得分情况报送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对各设区的市和县(市)前三位和后三位根据得分情况分列红黑榜。 四、结果应用 得分结果将作为各设区的市和各县(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成绩,自治区级医疗机构所建设医联体纳入各设区的市、县(市)成绩,列入广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奖代补”的重要指标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晋升等挂钩。对考核优异的医联体可通过统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补助资金给予倾斜支持。 附件 广西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评分标准
单位: 总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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