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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细则
2015-11-18 10:57:00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了有序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从2013年到2017年5年内全面完成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任务,根据《兴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探索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保持稳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二是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试点中的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得强行推动。四是因地制宜。根据试点地方的土地承包实际,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确权登记打牢基础。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合同不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原来不完善的合同和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一式四份,发包方、承包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各存档一份。

(二)摸清农村土地承包耕地面积、空间位置和经营权归属。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选择、采取科学简便的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承包耕地面积勘测,尽可能准确地查清耕地面积,利用航拍正射影像图确定承包耕地的空间位置,落实承包地块经营权归属,最终实现“四统一”和“四到户”:即承包地面积和四至与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经营权证书相统一;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同时,对承包地被征用、占用面积发生变化的,因分户、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经营权转让、互换,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实施变更、注销登记。

(四)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起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和经营权流转管理等于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

(五)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档案由县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县档案局;乡镇要落实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保管乡镇的土地承包档案;各村民小组要落实专人管理承包档案。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一)县委、县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确权办。县确权办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确权办设立县指导督查服务工作组。

(二)试点乡(镇)成立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要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工作队,分村包干完成各项工作职责。

(三)通过招投标确定测绘公司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技术工作。

以上三支队伍要密切配合,定期召开碰头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进度情况上报给县委、政府及上级部门。

四、明确职责

(一)县委、县政府是农村土地确权的责任主体,县确权办的职责有: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政策宣传解答;3.测绘队伍的选定;4.县级动员工作培训;5.表格、证件材料的设计与质量把关;6.文件精神上传下达及掌握工作进度;7.负责归档资料的工作指导和县级资料的管理。

(二)乡(镇)政府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主体,其职责为:1.负责宣传发动;2.负责组织村、组干部做好二轮承包档案整理,组织农户实地指界,对公示结果进行签字确认,收集复印户口本信息,签订承包合同,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3.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的纠纷调处(相邻乡镇,村与村,组与组,户与户的土地界线指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4.负责验收材料的整理和管理;5.负责乡级档案材料管理。

(三)测绘公司职责: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航拍制作工作底图、调查指界、测量、数据处理、数据建库、应用平台建设,公示资料、承包合同及登记簿的打印,证件制作。

五、工作步骤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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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费保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所需的测绘、宣传、资料、培训等费用,除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部分,由县财政按上级相关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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