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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干〔2018〕5号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华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8-02-27 14:41:00 来源:组织部 作者: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华雁同志任兴安县工业和信息化商贸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7年2月算起);

韦俞全同志任兴安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7年2月算起);

唐文军同志任兴安县国库支付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7年2月算起)。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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