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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兴安县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的通知
2016-05-17 11:48: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股室、稽查大队、各乡镇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兴安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谋 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海军 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书杰 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邹喜明 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

食品股股长

蒋振华 县食药监局办公室副主任

谭 琴 县食药监局综合股股长

孙玉安 县食药监局药械股股长

颜义高 县食药监局保化股股长

唐 军 县食药监局稽查股股长

陈祖斌 兴安镇食药监所副所长

张大华 界首镇食药监所副所长

李冬梅 溶江镇食药监所副所长

刘丽娟 高尚镇食药监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协调股,办公室主任由谭琴兼任,邹喜明、蒋振华、颜义高、孙玉安、唐军、陈祖斌、张大华、李冬梅、刘丽娟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 应急分队

(一)食品生产环节应急分队

队长:韦 吉

队员:李一平

(二)餐饮服务环节应急分队

队长:陈 君

队员:张 闻、唐春凤

(三)食品流通环节应急分队

队长:袁勇久

队员:唐樟华 石金行

(四)保健食品、化妆品环节应急分队

队长:颜义高

队员:胡晓艳

(五)药品、医疗器械环节应急分队

队长:孙玉安

队员:文启贵 磨小庆 蒋 琳

陈祖斌、张大华、李冬梅、刘丽娟与各应急分队共同处理本辖区内的突发事件。

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协调处置工作。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一般突发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2、配合上级,对于发生在本行政辖区的突发较大、重大和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各应急分队并指导各乡镇食药所开展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或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应急队伍、应急能力等建设工作。

3、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组织工作和应急处置督促检查工作。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分队职责

1、本辖区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后,由相应分队牵头负责情况核查,协同乡镇开展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处置实施方案,整理突发事件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总结报告,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交由综合协调股统一上报。

2、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参与和协助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工作。

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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