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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编制。全文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西兴安政务服务网”(www.0527cg.com)下载。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市有关要求,200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部门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09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丁东弟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张福垣任副组长,县监察局、保密局、档案局、法制办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明确了县政府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从县监察局、保密局、档案局、法制办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由县政府办承担。同时,各乡镇、各部门也按要求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工作组制订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办法》、《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制度》、《兴安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制度》《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兴安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 (三)规范梳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县人民政府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梳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部门的各类信息,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具体工作中,印发了《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指导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部署,指定机构和人员,在全面清理信息的基础上,参照全县统一的指南和目录样本,迅速组织完成信息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录入工作,采用统一规范的模式如期上报县政府,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公开、公布。 (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在充分利用各单位原有的政务公开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外,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利用多种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以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相结合,突出显现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地位,并在广播电视和县城里的两块大屏幕中进行公开,架起城镇和农村基层信息公开平台,对重要的政府信息,对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和工程,及时公开。同时,将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纳入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当中,积极推进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从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政府信息,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1、抓工作氛围的营造,建立高效运行机制。县委、县政府强化分块包干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全县共调整充实11个工作领导小组和3大指挥部,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负总责,县委常委分别任工作组长,并把“三员”用在工作一线,与在职县领导一道挑重担、攻难关。 2、抓工作举措的创新,在危机中求机遇。(1)创新推进银企合作。县财政列支50万元作为专项奖金,对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大、作用明显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针对部分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融资难的问题,我们在全市率先注册5000万元成立了金利佳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共为31家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8780万元。(2)倾力扶持铁合金行业。县委、县政府承诺每生产销售一吨铁合金产品,县财政补贴100元,提振了铁合金企业的信心。并主动与供电部门协调,予以电价优惠,今年上半年为企业节省电费700万元,目前,全县6家铁合金企业不仅快速恢复了生产,而且全行业扭亏为盈,上半年累计实现产值2.31亿元,同比增长40.25%。(3)设法刺激房地产销售。年初,县委、县政府出台刺激措施, 凡购买符合相关条件的门面与闲置的商品房,政府给予奖励以及办证优惠。购买商品房,每平方米奖励100元;购买门面,每平方米奖励200元,共拉动70多间门面和700多套商品房的销售,帮助全县房地产行业逐步摆脱困境。上半年,全县销售商品房达4.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4.7%,住房平均销售价格达163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2.5%。(4)全力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出台一系列刺激旅游发展措施。一是实施“兴安人游兴安”系列活动。推出特惠游览方案,共吸引全县6万多人游览景区。二是实行灵渠整体经营权转让。三是出台激励政策扶持旅游企业。(5)努力拓展和拉升农村消费市场。我县制定了《兴安县农村村民建房奖励办法》,对农村村民按村镇规划和农村建房图集立面设计建房者,给予每栋4000-8000元的奖励,并免交一切费用。同时,从县财政列支1200万元,全面实施“农村六大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全面落实中央一系列扩大农村消费市场的惠农政策,共兑付农资综合直补、家电补贴、农机补贴等各项资金共3012.7万元。 3抓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为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县财政专门列支200万元扶持规模化生产,按照《兴安县种植业基地扶持办法》和《兴安县畜牧水产业规模养殖示范基地扶持办法》予以奖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县政府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286 条(包括其他形式的公开1100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 1669条;县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3条;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4条。 1.机构职能 公开了县情概况、政府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介绍、政府组成部门领导简介、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咨询投诉受理等信息。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答等信息。 3.人事信息 公开了人事任免、干部提拔、公务员管理、考核培训、招考信息、人才交流中心等信息。 4.行政职权 公开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征收事项、行政强制事项、行政备案事项、行政裁决事项、行政给付事项、其他职权等信息。 5.行政事业收费项目 公开了收费项目信息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公开了发展规划信息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公开了统计信息 8.财政公开 公开了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9.政府工作 公开了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等信息 10.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公益实施、环保卫生安全、城乡建设、社会公益建设、土地使用情况、抢险救灾等信息 1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公开了应急管理信息 12.工作动态 公开了政府会议、政府信息、公开征集事项、日常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广西兴安政务服务网”下设7个子栏目,分别是:概况信息、政民互动、办事指南、办事审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中心、其他。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场所,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相关服务和方便。 3.其他渠道 县政府在县政府大门口、城区商业繁华地带设立了信息公告栏,并充分利用县城兴龙购物城和秦皇路口设置的电子显示屏滚动展示,做到了“人性化、专业化”,真正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同时,借助县广播电视局、兴安报社的宣传力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广泛宣传,并充分发挥兴安县电视台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渠道作用,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了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09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两项,均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全县未出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乡(镇)、县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有避重就轻的现象。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力度还比较薄弱,还没有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个别单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个别单位对内部机关公开的内容如招待费、汽车燃修费、人事调整等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没有及时按期公开;有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落实或不稳定。 (四)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全县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需公开的信息量大,而主管技术维护业务人员少,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参与并负责管理和更新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系统,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程度不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的差异,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后台录入的操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渠道还未畅通,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使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领域。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各单位的公开目录设置,同时做好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逐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计算机技能和互联网安全知识培训,使我县政府信息化建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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