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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未注册人员尽快完成电子化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计单位: 根据桂林市卫计委《转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作的通知》(市卫医〔2018〕15号)要求,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要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全部完成,完成率达到100%。请尚未注册的同志及时完成注册。逾期我局将对未进行电子化注册的医师护士进行备案。 兴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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