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优抚保障工作,规范优抚业务工作,深化优抚服务体系建设,6月1日,桂林市民政局蔡桂松科长一行到兴安县民政局开展优抚业务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我县优抚安置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向兴安县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刘海余详细的了解1-2季度发放优抚资金的金额、人数,春节慰问部队的金额,慰问优抚对象人数、金额;各类优抚对象门诊补助标准,门诊补助金额;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标准、金额;I-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1-4级伤残军人护理费;在乡老复退县级承担经费、医疗补助。对优抚资金的下发人数和金额进行核对,并入户查看各类优抚对象优待及抚恤补助发放情况。
督查组对我县优抚安置政策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优抚对象的管理是民政业务中非常重要的工作,要有爱心、耐心和善心,履行好自身职责,为他们做好服务工作;要严格执行政策,确保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无论是抚恤金还是生活补助,无论是医疗救助金还是自主就业金、优待金等都要足额按时发放,切实保障他们的生活。要大力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都来关心优抚工作,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实现好、维护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