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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4-09-15 16:47:00 来源: 作者: 点击

——2014年9月5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上

兴安县财政局  张征林

 

县人大常委会盘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我县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践行群众路线,认真落实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狠抓增收节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地区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全县财政决算情况较好。

一、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231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3%,比上年增加12088万元,增长10.89%。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和所得税完成19966万元,同比减少11%;上划自治区分享四税收入7257万元,同比减少9.32%。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完成243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18%,比上年减少9.05%;地税完成623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23.67%;财政部门完成364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14%,比上年增长7.62%。收入结构情况:2013年税收收入完成866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2%,比去年增长12.32%;非税收入完成364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14%,比上年增长7.62%。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59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64%,比上年增长18.98%。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84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95%,比上年增长13.32%。

201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229839万元,其中: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59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64%,比上年增长18.98%;

2、上级补助收入116465万元,比上年增长1.55%;

3、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00万元;

4、上年结余15468万元。

2013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20674万元,其中: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184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95%,比上年增加25688万元,增长13.32%;

2、上解上级支出999万元,比上年减少267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00万元。

2013年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165万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8754万元,净结余411万元。

上述情况表明,我县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1、增值税27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88%,比上年减少8.59%;2、营业税67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41%,比上年减少8.61%;3、企业所得税30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13%,比上年减少12.33%;4、个人所得税5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11%,比上年减少23.05%; 5、资源税12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2.91%,比上年减少48.63%;6、城市维护建设税12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27%,比上年减少9.2%;7、房产税7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比上年增长11.53%;8、印花税完成2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47%,比上年减少21.53%;9、城镇土地使用税4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22%,比上年减少42.23%;10、土地增值税19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19%,比上年增长38.06%;11、车船使用税完成3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82%,比上年增长27.46%;12、耕地占用税371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04%,比上年增长64.74%;13、契税28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59%,比上年增长23.2%。

非税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1、专项收入10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43%,比上年减少4.31%,其中:排污费收入2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5%,比上年增长10.93%;教育费附加收入7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9.8%,比上年增长34.28%;2、行政性收费收入44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21%,比上年减少68.76%;3、罚没收入15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87%,比上年减少43.37%;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比上年减少98.65%;5、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0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01.34%,比上年增长334.46%;6、其他收入完成330万元。

(三)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上级补助收入构成,2013年我县转移性收入为116465万元。

1、返还性收入7111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60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81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73万元;与自治区分享四税返还收入211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558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1796万元。

(四)上年结余收入决算情况

我县2012年年终滚存结余为15468万元,主要为专款结余。

(五)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决算情况

201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为2000万元。

(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县积极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促进支出规模逐步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7.67%,比上年增长29.96%;2、公共安全支出71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02%,比上年减少7.53%;3、教育支出409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27%,比上年增长7.31%;4、科学技术支出23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39%,比上年增长15.7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8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69.65%,比上年增长12.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02%,比上年增长4.85%;7、医疗卫生支出177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64%,比上年增长5.87%;8、节能环保支出88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比上年增长9.34%;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2.64%,比上年增长2.36%;10、农林水事务支出384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15.74%;11、交通运输支出321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8.4%,比上年减少15.5%;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5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79%,比上年减少56.17%;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6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5.2%,比上年减少13.75%;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5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9.41%;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9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95%;16、住房保障支出88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22%,比上年增长3.11%;17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2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6.38%,比上年增长81.01%;18、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7%;19、其他支出5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20、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年初预算安排2000万元的预备费,用于突发事件及不可预见性开支,2013年度基本没有动用。

(七)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转移性支出主要指上解上级支出,2013年,我县上解上级支出为999万元。

(八)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200万元。

二、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9854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27565万元,上级补助专款6688万元,上年结余1560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621万元。收支相抵后,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8233万元。

三、2013年取得的成绩

2013年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组织财政收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主动服务,财源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财政部门紧紧抓住“资金”和“项目”两个关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启动民间资本,扶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及产业结构调整,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夯实基础财源,为推进工业强县,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同时,为了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财政部门逐月分析经济走向和收入运行的情况,加大征管和协调收入入库力度,财税攻坚、抓早、抓落实,从而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快速增长。

(二)依法理财,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全力推进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强化审批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实行综合预算,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务求细致、准确、规范、科学合理,预算安排按照“增加、压缩、规范、保障”的工作重点,切实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确保了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了工资、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确保了教育、医疗卫生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资金正常投入,确保了村级各项事业均衡发展。

     2013年我县通过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盘活资产、招商引资及加大清欠力度,调整产业结构等多种途径和措施,共消化政府性负债7000万元,占年初我县政府性债务的14.14%。

     (三)关注民生,惠民政策进一步落实

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惠农政策,全年发放综合直补、粮食直补等各项惠农资金4527万元,向农户直接发放良种补贴737万元,农机补贴415万元,发放油价补贴77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36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0917万元。为解决农村群众养老问题、弱势群体生活问题,共发放基础养老金452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501万元。申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71个,受益农民30.8万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了群众手中。

四、下一步的做法和措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县审计局对县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表明,县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主要是: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追加比较频繁,预算执行管理仍需规范,部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同时,县级部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也反映出存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结余资金清理不及时等。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对照整改。县财政也将加快制度建设,巩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体制机制。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加大财政改革创新力度,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深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改革,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提高政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将区财政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列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扩大项目支出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的使用范围,积极推进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制度,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二是推进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地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县级政府总预算的基础上,2013年有17个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2014年要求各单位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加强对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单位继续加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特别是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三是强化决算管理。高度重视部门决算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县级部门决算工作规程和会审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决算编制质量和效率。强化部门的决算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决算,确保决算数字的准确和完整,客观反映财政预算执行效果。加大决算数据分析运用力度,完善预决算管理相关制度措施,促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的程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县级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从严控制预算追加,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上半年不办理追加事宜。制定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结余资金采取回收的方式,推动预算执行提速增效,切实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分配行为,按照“轻、重、缓、急”的标准安排资金的支付。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构建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运行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继续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制定统一规范、公平透明的考评办法,将财政资金存放与商业银行的贡献进行挂钩。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盘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水平,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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