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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
2017-09-21 11:07:35 来源: 作者: 点击
兴安县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
兴安县财政局  周 华
2017年 9月 15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县2016年度财政决算已经自治区、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复。现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克服了经济下行及减税降费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压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辟财源、强化征管、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从而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各项需要。
      一、2016年财政决算、基金决算情况
    (一)财政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236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04%,同比增加3264万元,增幅2.71%。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和所得税完成19708万元,同比减少291万元,减幅1.46%;上划自治区分享四税收入7946万元,同比增加748万元,增幅10.39%;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8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3.80%,同比减少6692万元,减幅63.33%。
     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完成303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25%,同比增长14.01%;地税完成364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51%,同比减少38.3%;财政部门完成568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5.65%,同比增长64.02%。
收入结构情况:2016年税收收入完成668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52%,同比减少22.05%;非税收入完成568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5.65%,同比增长64.02%。
     1、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为245037万元,其中:
①一般预算收入959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63%,同比增长3.01%。
②转移性收入124781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59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817万元;与自治区共享四税返还收入211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7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22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405万元。
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1607万元。
④政府性基金调入220万元。
⑤上年结余12436万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转6971万元。
2、2016全县公共财政总支出240562万元,其中:
①一般预算支出2335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同比增加3747万元,增幅2%。(其中: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763万元的88.42%,同比减少598万元,同比增幅-27.7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无预算,无实际支出,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支出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16万元的91.62%,同比减少475万元,同比增幅-42%。
    (三)公务用车费: 2016年支出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48万元的86.16%,同比减少122万元,同比增幅-11.9%。)
②上解上级支出1113万元。
③政府债务还本支出5886万元。
2016年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年终结余4475万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83万元,净结余为0,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二)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①税收收入完成66842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61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7%,增幅37%;营业税47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4%,减幅26%;企业所得税32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减幅16%;个人所得税6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减幅25%;房产税9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增幅26%;土地使用税11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1%,减幅16.9%;耕地占用税164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7.06%,减幅52.94%;契税14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27%,减幅14.73%。其他税收收入完成4476万元。
      ②非税收入完成56805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专项收入23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83%,增幅1.83%;行政性收费收入29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62%,增幅12.62%;罚没收入25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6.6%,增幅106.6%;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84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5.69%,增幅85.69%;其他收入完成3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53%,减幅42.47%。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上级补助收入构成,2016年我县转移性收入为124781万元。
     ①.返还性收入7103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597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81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73万元;与自治区分享四税返还收入2116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2273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405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结转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37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3465万元、专项债务10240万元。2016年获得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8097万元,其中:专项债务资金6490万元;一般债务资金11607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决算情况
我县2015年年终滚存结余为12436万元,其中: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6971万元,专款结余546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1、2016年主要支出项目决算情况。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7.6%,同比增长0.91%;②.公共安全支出102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78%,同比增长19.93%;③.教育支出469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14%,同比增长1.24%;④.科学技术支出162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21%,同比减少1.69%;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29%,与上年持平;⑥.医疗卫生支出340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17.54%;⑦.节能环保支出57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9%,同比减少23.84%;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4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08%,同比增长10.02%;⑨.农林水事务支出324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73%,同比增长2.23%;⑩.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其他支出29175万元。
另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年初预算安排3000万元的预备费,报县人大批准后动用了3000万元,主要用于不可预见性开支。
2、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转移性支出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2016年,我县上解上级支出为111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71万元。
3、债务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债务资金支出12376万元,其中:置换专项债务6490万元,一般性债务支出5886万元。年未债务结余583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8086万元、专项债务10240万元。
    (四)、2016年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47151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38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42万元,上年结余2274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490万元。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536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52万元,调出资金2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49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31789万元。
2、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当年基金收入37316万元,当年基金支出29313万元,收支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并结余800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762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5629万元。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加强征管,深挖潜力,实现收入平稳增长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不高,重点税收增长乏力的压力,财税部门加强了协调联动,分析并研究了减税降费后稳定财税收入的具体措施,强化了重点税源的动态监控,因而确保了财政收入完成123647万元的目标,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重民生保稳定,不断地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了财政支出的轻、重、缓、急。
一是加大了民生投入力度。2016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为23.35亿元,涉及民生的财政支出达到了17.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3.78%。二是全面落实了社会保障政策。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亿元,其中:拨付职工、居民医疗保险8879万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7627万元,发放残疾人补贴、孤儿五保生活补助等1637万元。三是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年医疗卫生支出3.4亿元,同比增长17.5%。四是加大了教育的投入力度。全年教育支出4.69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三小教学楼建设资金2600万元、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320万元、教师公租房建设600万元,薄弱学校改造项目700万元等。
   (三)积极服务经济,夯实财源基础。
一是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主要是整合企业发展资金、科技三项资金、节能减排等财政性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投资和财政补助等方式,扶持企业技改和自主创新等发展。二是认真落实了强农惠农政策。2016年发放耕地保护资金3721万元,补贴面积29.78万亩,发放粮食直补资金360万元,生态林效益补偿资金1661万元,退耕还林补贴资金307万元等等。三是加大了城镇化建设力度,加快了界首、严关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了棚户区改造479户,完成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610户,共发放补助资金1144万元。
    (四)、全面落实了财政改革工作。
一是启动了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了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预算绩效评价覆盖部门已达100%,评价资金达9.3亿元。三是规范了财政票据管理。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安装电子化票据管理系统96个,对财政票据的领用、核销、资金缴存等进行了全程监管,实现了票据管理一体化。四是积极推行了财政信息化公开。全县72个一级预算单位(除2个涉密单位外)都将当年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等公共媒体上予以公开,公开面达100%。五是政府投资评审工作不断完善。2016年完成审结项目156个,送审投资额37207万元,审定投资额33556万元,净核减3651万元,核减率9.81%。六是完成了行政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全县共封存公车421辆,其中:已拍卖247辆,拍卖收入798.9万元,报废等其他方式处置157辆。七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化、效率化。2016年共审批采购项目613件,政府采购预算规模21483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05860万元,节约资金8975万元,节约率达4.18%。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法律规定,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和范围,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平、公正、透明化。八是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2016年编制全县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共73个,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严控预算执行中调整事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序时均衡拨付资金。九是县、乡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2016年全县预算单位共开设零余额帐户107个,对所有财政预算资金全部纳入零余额帐户管理,严格审核财政资金支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制度。2016年年未债务结余583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8086万元、专项债务10240万元。为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的管理,2016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成立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兴政办[2016]104号)、印发了《兴安县政府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兴政办[2016]105号)及《兴安县财政投融次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兴政办[2016]106号),建立了债务风险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患债务风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结构单一,税源基础不牢,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政策性减税因素较多。主要表现在地方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地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不明显,新增税源有限。特别是“营改增”试点扩大、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收负担政策的落实,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政策中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将有所增加,以及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出台,都将给税收收入带来一定程度的减收,组织财政收入的压力将变得更大。
    (二)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行压力巨大。一是由于财政收入质量总体不高,财力的增长赶不上支出增长的需要,加上公务员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社会保障和教育、科技、农林水等刚性支出需要落实,上年结转下来的专款需要兑付等等,使得我县财政支出压力极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在地方可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随着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推进,为确保各项资金足额到位,财政的收支矛盾已明显的摆上桌面,可以说直接制约了财政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
    (三)收入结构不合理,质量急需提高。2016年全县税收收入完成66842万元,占组织财政收入的54.05%;非税收入完成56805万元,占组织财政收入的45.94%。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的情况,直接导致了政府可用财力短缺。
    (四)上级专项资金兑付率较低。2016年中央和自治区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59397万元,支出16086.42万元,兑付率仅为27.08%。由于经济下行,加上税源基础薄弱,新增税源难以实现,可用财力规模小,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则大幅增长,导致全县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收支平衡如履薄冰,直接影响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
    (五)财政八项支出历年基数高,增幅大,难以保持持续增长。由于历年上级高度重视财政八项支出的增幅,为了确保完成全县财政八项支出的增幅目标,我县的财政八项支出只能滚雪球式连年叠加,2016年1-11月达到184823万元,同比增加24355万元,增幅达15.18%。
      四、对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近年来,由于经济下行、清税减费等一系列政策出台,我县现有税源不增反减,但2016年财税部门努力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严格执行《预算法》,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逐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积极筹集资金,缓解财政困境。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兑付历年欠拨的上级专项资金,努力增加全县可用财力,逐步消化历年财政往来款项及预拨经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执行批准后的预备费调整预算。按照《预算法》规定,动用预备费必须列入调整预算并严格执行。2016年已根据经批准的预备费调整预算,细化了决算编制,努力做到预算和决算相一致。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多措组织财政收入,垒实经济发展基础。财税部门将加强财税协作,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查找组织财政收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基础征管工作入手,及时掌握税收动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重点税种的分析和预测,及时协调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掌控财政收入的主动性。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预算管理制度,大力推进项目资金、部门资金、债务资金、存量资金等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二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公用事业补贴机制、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管理、运用基金创新投入方式等改革。
    (三) 强化管理,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调整事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均衡拨付资金。二是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约束,构建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管平台。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四是积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治理“小金库”、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计信息质量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增强财政监督的威慑作用。五是强化财政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是我们在2017年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对我们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区、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兴安县2016年总决算公开表
http://www.0527cg.com/uploadfile/2017/1020/2017102011273976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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