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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村内道路硬化项目工作要求 一、补贴对象: 1、整村村内从来没有进行道路硬化,20户以上连片集中居住的自然村。 2、原村内已经实施村内道路硬化,现因村落发展形成新连片20户以上集中居住的新村。 3、原村内已经实施村内道路硬化,但因道路年久失修已经严重损毁的自然村。 以上补贴对象均要求整村村内道路硬化。 二、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标准的自然村原则按50吨/村补贴。如该村工程量小,则根据实际需硬化面积,按每立方米混凝土6包水泥补贴。 三、建设要求: 1、村内路硬化必须连通到全村所有农户大门口,入户率要求达到100%。 2、路面质量要求:保证每立方米混凝土使用6包水泥;保证使用模板(主路使用钢模,通户路面使用木模板);保证每间隔5米设缝宽3-8毫米的横向收缩缝纫;保证排水通畅。 3、路面宽度:主道宽度不低于1.5米;巷道不低于1米,特殊情况除外。 4、路面厚度:主道厚度12到15厘米,巷道8到10厘米。 5、申报时间:2018年5月低截止。 负责人:李小勇 关宏峰 联系电话:13877365990 18877307403 兴安县2018年 “百村千屯太阳能公共照明亮化工程”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经济发展良好、基础设施较完善、村容村貌较整洁、交通便利,群众积极性高的30户以上连片集中居住的村庄。 二、补助标准 50户以上自然村原则按每村15盏太阳路灯安装,最高不超过20盏。太阳路灯安装自然村低于15盏的按实际定点数量安装。 1、面上村:按每盏灯的总价计算(具体总价以投标后定的价格为准),政府财政补贴70%,群众自筹30%。 2、贫困村:按每盏灯的总价计算(具体总价以投标后定的价格为准),政府财政补贴70%,群众先自筹30%。安装完成并初步验收后按照贫困村有关政策上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经验收合格后可享受扶贫补贴每盏灯补助1000元,每个自然村最高不超过20盏。 三、实施步骤 1、计划安装的自然村写出申请,乡镇审核把关并以表格形式报县新农办。 2、县新农办审核确定并配合大阳能中标公司实地踩点定点。 3、按踩点定点太阳能路灯安装数量及价格标准,群众自筹30%资金,在20日内上交县新农办认定的太阳路灯中标公司银行账户,并领取太阳能路灯基脚架(超过20天没上交自筹资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4、计划安装的自然村10天内自行按标准做好太阳能路灯安装基座(超过10天没做好的视为自动放弃)。 5、自然村协助太阳能路灯中标公司进行实地安装。 6、安装完毕后验收签字. 四、要求 1、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纠纷矛盾由各自然村自行解决。 2、必须按县新农办踩点定点要求严格做好太阳路灯安装基座。不按县新农办具体定点要求做好太阳路灯安装基座或者擅自变动太阳路灯安装点的,一律取消安装。 3、各村请于4月10日前上报计划安装自然村名单到镇农业办。 负责人:李小勇 关宏峰 联系电话:13877365990 18877307403 2018年生态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工作要求 一、项目村定点要求: 1、进村路必须全部硬化,宽3.5米以上。 2、项目村村民必须积极配合并签定生态村建设承诺书。 3、村内道路全部硬化到户,如部分没硬化的,其他条件符合项目建设要求可补助水泥由村民自己硬化。 4、经济条件好,基础设施齐全,房屋规划整齐漂亮,无旱厕、无废弃不用且濒临坍塌的杂物房、牛栏、猪圈及残墙断壁等构筑物。 5、生态环境较好,有公共场所做休闲小区和绿化用地。 6、户数在30户左右,如户数多但条件好的村也可考虑。 7、往年新农办实施的普惠制新村且群众积极性高的。 8、去年由各乡镇或县直单位投资实施建设的项目村(非新农办投资建设)。 二、新农办主要实施内容: 1、村内环境美化:由新农办负责规划建设村内休闲场所或绿道,微花园、微菜园、微果园建设(栅栏),绿化建设(花圃、树围),村内排水沟建设(非污水处理系统)。在建设过程中村民必须严格按照新农办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规划。积极配合提供实施用地用水用电及协调各种关系,处理纠纷矛盾。 2、公共场所亮化:原来村内没有安装太阳能路灯的村,由新农办按标准采点并免费安装太阳能路灯(村民必须自己安装好路灯基础并积极配合工人安装)。 3、村内道路硬化:由新农办按实际硬化面积提供水泥,村民负责其余材料并筹工筹劳按新农办要求做好村内道路硬化。 4、乡镇负责建一个文化宣传栏或制作宣传牌(含生态村建设组织机构、村规民约、村容村貌新旧对比、保洁制度、太阳能路灯长效管理机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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