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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禁、限用农药的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兴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于2018年5月14日至16日开展了一次禁、限用农药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全县各乡镇农资店及集市上的摊点是否有无违法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毒鼠强、毒鼠硅、氟乙酰胺氟乙酸胺、甘氟等剧毒杀鼠剂及21种限用农药。检查中,执法人员向农药经营人员及购买者宣传农药科学使用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收缴了违法销售的敌鼠钠盐等鼠药200多包,散装灭鼠饵料20多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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