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法人员对检验机构检测记录、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图为执法人员对检验机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
近日,兴安县工商质监局按照自治区、桂林市质监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兴安县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检验机构的资质条件、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仪器设备、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了辖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