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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7-11-30 11:29:00 来源: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廖一帆 点击

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股室、稽查大队、乡镇所: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54号)文件精神,《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兴政发[2017]52号)文件要求,决定调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2项。

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相关股室要及时纳入政务系统内网、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编制好操作规范、流程图、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书等。

附件:

1、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1

兴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2项)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审批层级和部门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法定办结时限 规定办结时限依据
1 G30001 食品小作坊登记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食品小作坊 1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2 G30002 小餐饮登记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小餐饮 10个工作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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