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 | 【浏览字号选择:大 中 小】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1-4月份,全县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共10起,死亡11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76.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7起,上升233%;死亡人数增加9人,上升450%;受伤人数增加5人,上升5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63.3万元,下降45%。 一、分行业事故情况 1.工矿商贸企业(广西民兴村镇银行股份公司华江支行、兴安县严关镇宏泰超微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事故2起, 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 2.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8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1.7万元。其中1起为较大事故,死亡3人。 3、铁路路外事故1起,死亡1人。 4、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及社会消防、水上交通、农机、等行业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态势情况 1-4月份,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43号)、《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办通〔2018〕4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深刻吸取秀峰区桃花江龙舟翻船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其他安全工作,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切实负起责任,防止走过场。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时刻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和隐患排查,坚决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汛期特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加强矿山和尾矿库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二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交通运输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和码头、渡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要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要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五是加强建设施工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要强化建设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 (三)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一是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森林火险等预警预报信息,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二是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等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三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措施。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
||||||
|
网站地图 | 政府邮箱 | 网站建议 | 使用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