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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兴安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根据兴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的监测数据,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的划定,将我县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水环境质量状况 漓江:溶江镇出境断面水水质优,Ⅱ类水体,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湘江:界首镇出境断面水水质良好,Ⅲ类水体,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饮用水源地(湘漓石板桥):水质优,Ⅱ类水体,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饮用水源地(五里峡水库备用水源):水质优,Ⅲ类水体,污染物浓度处于较低水平,各项监测评价指标的达标率为100%。 (二)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县2016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83.50万吨,其中主要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1106.3吨,氨氮66.08吨。 二、空气环境质量 (一)空气自动监测: 2017年环境空气优良率:89.9%,PM10:平均浓度为0.063mg/m3,PM2.5:平均浓度为0.033 mg/m3. (二)手动监测: 1:二氧化硫:2017年每季度连续5天监测,平均浓度为0.021mg/m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全年监测日均浓度值范围为0.016—0.032mg/m³。 2:氮氧化物:2017年每季度连续5天监测,平均浓度为0.023mg/m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全年监测日均浓度值范围为0.017—0.029mg/m³。 3:颗粒物: (1) PM10:2017年每季度连续5天监测,平均浓度为日均值0.054mg/m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监测日均浓度值范围为0.045—0.067mg/m³。 (2)PM2.5: 2017年每季度连续5天监测,平均浓度为日均值0.035mg/m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监测日均浓度值范围为0.029—0.045mg/m³。 (三):降水: 2017年监测降水;pH值均值为6.40,pH值范围为5.33-8.18(出现一天降酸雨);电导率均值为2.57 mS/m,电导率值范围为0.05-9.93 mS/m。 (四):2016年全县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气207.315亿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3857.04吨、氮氧化物6389.62吨、烟粉尘 1798.48吨。 三、声环境质量 (一)噪声功能区监测:所有点位检测结果均达标。 (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Ⅰ类46.9分贝,Ⅱ类48.8分贝,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Ⅰ类区达到Ⅰ类标准,Ⅱ类区达到Ⅱ类标准。在监测区域中,噪声源构成比中生活噪声占首位。声源强度交通噪声占首位。 (三)交通干线噪声监测: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1分贝。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级划分属于4a类区达到4a类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 县城主要污染物为PM10颗粒物,污染主要来源: (一)县城移民新区建设,工地路面无硬化,工地面宽,工地建设无防尘措施。 (二)县城西环路路肩没硬化、车流量大,重型货运车辆多,车辆行驶引起尘污染严重。 兴安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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