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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17-10-19 15:41:00 来源: 黑龙江工人报 作者: 点击

市民高先生说,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工作4年后,因为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工资,并且单方面辞退自己,他申请了劳动仲裁,咨询如何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解析】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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