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热点问答 > | 【浏览字号选择:大 中 小】 | |||||
|
||||||
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使得他们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给他们心理、身体和经济上造成了很大损失。近年来,老年人上当受骗的实例常常发生,屡见不鲜。 【典型案例】 王女士是一位居住在福利中心的70多岁孤寡老人,下半身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服用过各种药物,住过几次医院,曾收到一份快递报纸,宣传某药品可以治疗全身上下所有的病,药到病除,而且可以提高免疫力,且声称无效全部退款,于是就通过汇款花费了10000元购买了1个疗程的药物。结果服用过后没有疗效。电话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称只能退还包装完好的,服用过了不能退款。 之后王女士拨打投诉电话,要求退还货款。在接到投诉后,怀柔工商分局龙山工商所与王女士联系核实情况并与该商家的相关负责人协调后,最终商家同意退款。 【工商提醒】 老年人容易遇到的消费陷阱,一是有病乱投医,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报纸等媒体宣传,对一些不明来源的宣传轻信购买。二是轻信免费体验承诺。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免费体验等宣传噱头经不住诱惑,贪图小便宜,造成上当受骗。三是现在很多所谓的“专家”、“教授”借名声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四是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其实最终目的就是让老年人在讲座上购买高价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消费者投诉规程(试行)》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消费者投诉应该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有明确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且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才可受理。很多类似的投诉中,因消费者无法提供明确的投诉人名称导致在消费维权过程中出现困难。所以,在购买保健品时要谨慎,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
||||||
|
网站地图 | 政府邮箱 | 网站建议 | 使用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