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分类 |
机构 |
主要指标 |
2017年
完成情况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在现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上,加强项目和能力建设,不断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机构功能,逐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重大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水平,强化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督导检查工作。 |
以加强预防接种、艾滋病管理、结核病防治、提升重大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食品安全监测等工作质量为重点,切实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按照我县的攻坚工程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监测、筛查工作。我县治疗点新增就诊艾滋病病人、感染者30人,抗病毒治疗率超过94%.认真落实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坚持定点接种,规范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辖区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10-11月完成全县麻疹风疹疫苗补种46112人,补充免疫接种率97%。进一步巩固防痨网络,加大发现、报告力度,强化归口管理。全县非结防机构网络报告(本地报本地)人数109例,转诊人数106例,转诊到位人数106人,转诊到位率100%,总体到位率97.00%,追踪未到位人数1人,新涂阳病人治愈率为97.0%,系统管理率100%。强化传染病疫情及死亡病例的网络直报工作。根据相关政策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强化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确保监测、检测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量完成食品监测工作。
根据区市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疫情信息、流行病调查、消毒杀虫、卫生检验、健康教育、后勤保障等若干应急小分队,实行24小时待命。举办涉及应急机制启动、疫情报告、预案启动、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标本采集、演练评估等实战演练1次,落实传染病疫情、救灾防病等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已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督导检查工作。 |
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机构 |
在现有县卫生监督所的基础上设立兴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承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在现有乡镇(社区)计生办基础上设立卫生计生办,加强卫生综合监督和计划生育管理等职能。 |
已经设立兴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2017年未在现有乡镇(社区)计生办基础上设立卫生计生办。 |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
县妇幼保健院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整合,成立兴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挂牌。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达到“二甲”标准。 |
县妇保院与县计生站已整合,成立兴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在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挂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正在进行中。 |
急救网络体系 |
急救中心继续设在县人民医院,120急救调度指挥统一管理,县内各综合医院设立急救分站,配置相应的急救队伍、救护车和急救设备、物品,建立绿色通道,服从县120的急救调度指挥,本着就近、就急、就专科、就患者或家属意愿的原则实施紧急医疗救援救护服务。条件成熟时建立GPS卫星定位系统,并逐步实现与110、119指挥中心联动,统一管理。 |
急救中心继续设在县人民医院,120急救调度指挥统一管理,县内各综合医院设立急救分站,配置相应的急救队伍、救护车和急救设备、物品,建立绿色通道,服从县120的急救调度指挥。 |
医疗机构 |
综合医院 |
加大对县人民医院的投入,加强旧病区改造,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医疗需求;并将县人民医院建成全县诊疗科目齐全,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条件成熟时,县人民医院将向创建三级医院发展。现有的民营医院—兴安两江医院为一级医院,规划期内将引导其发展,创建为二级医院。可设置1-2家民营医院,不断壮大医疗队伍,以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医疗卫生需求。 |
2017年县人民医院加强旧病区改造,并将县人民医院建成全县诊疗科目齐全,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兴安两江医院已创建为二级医院。 |
中医医院 |
县中医医院不断突出中医特色,加强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增进对外交流,扩大中医影响,发展成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集医疗、保健、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现有的民营医院--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为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实际开放床位已到560张,规划期内引导其创建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
2017年县中医医院不断突出中医特色,发展成本地区集医疗、保健、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将在(2015-2020)规划期内引导其创建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专科医院 |
规划期内引导民营医院--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创建为三级骨科专科医院。继续开展华江瑶族乡卫生院的蛇伤科特色,使之成为兴安的蛇伤治疗中心。 |
2017年兴安界首中西医结合医院(界首骨伤医院)未创建为三级骨科专科医院,将在(2015-2020)规划期内引导其创建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2017年华江瑶族乡卫生院继续开展蛇伤科特色治疗。 |
乡镇卫生院 |
继续加强县内十一个乡镇卫生院和两家分院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 |
共建设6个卫生院业务用房,2017年自治区资金配置乡镇卫生院设备一批。2017年基本公卫建档人数:277352人,建档率81.57%,预防接种率9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孕产妇访视率98%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1.88%;高血压规范管理率89.44%;糖尿病规范管理率86.67%;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率89.23%;肺结核管理率98.6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卫生计生巡查1064次。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培训4次,督导4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业务指导,督导内容为基本公卫、基本药物制度。 |
门诊部 |
根据医疗业务实际需要,可适当考虑增加1--2家具有特长特色科目的专科门诊部。规划期内原则上县城内不再增设普通综合门诊部。 |
规划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增加1-2家专科门诊部;原则上县城内不再增设普通综合门诊部。 |
诊所 |
规划期内严格按《执业医师法》的规定以及《兴安县医疗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对个体诊所严格准入,准入的诊所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 |
对个体诊所的设置均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设置的诊所符合规划要求。 |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
原则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再设置独立的医疗机构。确需设立医疗机构的,其设置地点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服务对象只面向本单位内部职工或院校内学生,不能对社会公众开放。 |
未设立独立的医疗机构,原有的内设医疗机构均未对社会公众开放。 |
村级卫生所(室) |
村卫生所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政府举办村卫生室,做到男女医生合理搭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人数按每人管理一千人口计,超过村卫生室人数管理的人口数的按每超一千人口再增设置1个卫生所(室)。原已超过额定数的村卫生所(室)仍然保留,但实行自然减员,新设置的村卫生所(室)不得设置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且距卫生院500米以上。 |
现有115个行政村,已建成村卫生室112个,覆盖率97.39%。有三个村卫生室因水库移民暂未建好。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