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规划纲要 > | 【浏览字号选择:大 中 小】 | |||||||||||||||||||||||||||||||||||||||||||||||||||||||||||||||||||||||||||||||||||||||||||||||||||||||||||||||||||||||||||||||||||||||||||||||||||||||||||||||||||||||||||||||||||||||||||||||||||||||||||||||||||||||||||||||||||||||||||||||||||||||||||||||||||||||||||||||||||||||||||||||||||||||||||||||||||||||||||||||||||||||||||||||||||||||||||
|
||||||||||||||||||||||||||||||||||||||||||||||||||||||||||||||||||||||||||||||||||||||||||||||||||||||||||||||||||||||||||||||||||||||||||||||||||||||||||||||||||||||||||||||||||||||||||||||||||||||||||||||||||||||||||||||||||||||||||||||||||||||||||||||||||||||||||||||||||||||||||||||||||||||||||||||||||||||||||||||||||||||||||||||||||||||||||||
目 录 第一章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章 坚持集聚发展 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第三章 坚持转型升级 做大做强特色工业 第四章 坚持提质增效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第五章 坚持特色生态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第六章 坚持协调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第七章 坚持绿色发展 打造生态兴安 第八章 坚持传承发展 打造文化兴安 第九章 坚持共享共建 打造富裕兴安 第十章 坚持改革创新 提升持续发展活力 第十一章 强化基础保障 提升县域综合承载力 第十二章 规划的实施路径与保障措施 兴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的五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的五年,是依法治县全面推进的五年。根据《中共兴安县委关于制定兴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本纲要,主要目的是通过研判未来趋势、提出发展愿景、规划政府任务,阐明“十三五”期间兴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凝聚社会共识,是今后五年全县各级政府履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职责的行动纲领,是未来五年兴安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将通过制定实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调动全县人民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努力保证“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 第一章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面对经济持续下行的巨大压力,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主动认识适应新常态,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积极参与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生态文明示范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建设,战胜多重自然灾害,顺利完成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经过五年努力,经济总量跨上新台阶,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对外形象大幅提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综合实力大幅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81.8亿元增至2015年的148.13 亿元,年均增长11%;财政收入由7.14亿元增至12.04亿元,年均增长11.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88.65亿元增至189.7亿元,年均增长16.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1.16亿元增至41.23亿元,年均增长14.27%。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三次产业比重由2010年的23.48:51.42:25.1调整为20.93:53.14:25.92。实施工业强县战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1.5亿元增加到67.45亿元,年均增长20.03%。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增加值达38.4亿元,年均增长9.6%,比重提高到25.92 %,旅游总收入由21.6亿元增加到56.8亿元。三农发展巩固提高,粮食总产达21.64万吨,甜玉米、葡萄、柑桔、食用菌等特色产业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 城乡建设统筹推进。 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13平方公里,县城人口超过10万人,城镇化率50.1%,比2010年的40.2%提升9.9个百分点,中等城市发展已初具规模。先后获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广西城镇化建设综合示范县”等称号,多次摘得“南珠杯”竞赛“特等奖”。 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722.03亿元,顺利建成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湘桂铁路扩能改造、中石油10万立方米油库、文化新城等一批重大项目,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基本建成。招商引资屡创佳绩,累计完成区外到位资金 320.53亿元、外资到位资金9215万美元,荣获“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大兑现工作示范县”称号。 民生质量显著提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由2010年的17894元增长到29318元,年均增长10.38%;农民人均纯收入由6552元增长到12852元,年均增长14.42%,排名广西前列。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社会事业全面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广西经济步入减速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新阶段,要素供给约束趋紧,地区竞争激烈,对经济发展的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宏观背景下,兴安的发展既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也面对着诸多方面的新挑战。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机遇,国家明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战略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桂林市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加快推进,有利于我县发挥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发展格局;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机遇,有利于我县立足特色加快培育新的竞争优势;市场化改革有利于我县高效配置资源,为发展注入新动力;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利于我县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进一步挖掘经济增长潜力;消费升级的机遇有利于我县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机遇有利于我县破解发展难题,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迈向更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我县未来获取较多的“绿色红利”。 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发展不足、不快、不优、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发展方式较为粗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明显,城镇化和开放程度不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人们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待提高,法治兴安建设任务艰巨,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强化。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着力突破瓶颈制约,补齐发展短板。 综合判断,我县发展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只要我们牢牢抓住战略机遇,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信心、趋利避害、主动作为,培育新动能,增创新优势,就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发展。 第三节 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大力实施 “创新驱动”“转型推动”“项目拉动”“四化联动”“四大富民兴县战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生态经济,传承弘扬历史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民生保障水平,更加注重优化经济结构、改善社会民生、推进依法治县,全力打造“生态兴安”“文化兴安”“富裕兴安”新形象,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遵循以上指导思想,要坚持以下发展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 坚持把改革开放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形象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兴安全方位的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力驱动兴安跨越发展;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能力。 坚持绿色发展。 坚定不移地走生态立县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着力培育以旅游产业为龙头,绿色农业为基础、绿色工业为支撑、绿色服务业为主导的绿色产业体系,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人与自然共处更加和谐,逐步建成美丽兴安。 坚持协调发展。 正确认识和统筹协调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协调、城乡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协调、经济文化协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一切和谐因素,化不和谐因素为和谐因素。 坚持开放发展。 坚持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丰富对外开放内涵。积极融入多区域合作,协同推进经贸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 坚持共享发展。 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全县十七万人民群众共同分享社会福祉,和谐共处,共同构筑幸福安康。 第四节 战略定位 根据发展趋势,结合兴安实际,未来一段时间兴安的发展定位是: 全国新能源产业基地县。 新能源产业是兴安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占领未来发展高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依托丰富的风能资源优势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基础优势,以兴安工业集中区为载体,打造“小、精、灵”的中小企业孵化平台,突破产业规模小、布局散、层次低、融资难的局限,推广“价值链外包”发展模式,沿着“微笑曲线”两端上移,向附加值高的上游和下游发展,带动整个产业链系统升级,使以风能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及清洁车用油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成为兴安发展的新引擎,把兴安建设成为全国新能源产业基地县。 广西特色旅游示范县。 坚持以“胜地桂林,出彩兴安”为目标,充分发挥县内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红色文化、浓郁的民族文化、优美的生态文化优势,依托快速便捷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抢抓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历史机遇,全面融入桂湘粤黔大旅游圈,强化“一轴两翼”(“一轴”即以灵渠、湘江为轴线,两翼”即漓江源生态休闲度假养生区、湘江源古风乡野探源区)的空间布局,全面实施文化休闲旅游和生态休闲旅游“两轮驱动”,推动旅游业态创新,优化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产业提质增效,全力打造西部特色旅游示范县,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兴安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广西品牌农业示范县。 依托兴安良好农业基础和生态环境,以创建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契机,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载体,,按照“特色特产、绿色生态、规模高效、优质优价”的发展思路,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提升,不断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水平,优化种植养殖结构,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产品特色化,努力将兴安打造成为广西品牌农业示范县。 广西生态宜居示范县。 充分利用兴安县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坚持环境优先、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与教育,努力形成爱护生态、尊崇自然生态规律的社会共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将兴安打造成为生态产业发达、自然环境优美、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桂北生态宜居示范县。 桂林小康幸福引领县。 坚持“民生优先”,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注重社会管理和创新,让城乡群众生活更有保障、更为殷实、更加幸福,让百姓的小康梦想逐渐照进现实,加快建设县强、民富、村美、政通、人和的幸福兴安。 第五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原则,努力实现“人均争先、生态领先、环境居先、文明创先、民生优先”。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环境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总量扩大。 全县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到2020年生产总值突破200亿元,进入自治区第一方阵,人均主要经济指标在自治区的位次进一步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000美元,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产业结构优化。 全县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三次产业调整为16.52:56.72:26.76左右,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对产业的贡献率明显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0%,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0%,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2.5,农产品加工大县步伐加快,工业强县基本实现。 质量效益提升。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率明显上升,财政收入突破15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持续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承接产业转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外向度进一步提升。 城乡协调发展。 园区、城区、山区联动发展,镇域经济竞相迸发,涌现一批经济强镇,重点开发乡镇对全县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型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力争全县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 生态环境改善。 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更加科学完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县。 人民生活富裕。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4408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232元;就业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文明程度提高。 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创新创业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制度更加健全。 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专栏2 兴安县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第六节 发展战略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十三五”时期要实施“龙头带动”“创新驱动”“转型推动”“项目拉动”“四化联动”四大富民兴县战略。 创新驱动。 就是要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总体规划、产业促进、财税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城乡建设、资源配置、行政管理、乡镇区划调整等与县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在全县建立起适应、引领市场机制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县创新创业,激活民资社资,盘活资源要素,推动技术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全面增强县域发展的活力、动力和合力。 转型推动。 就是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要求,重点推进县域空间、县域产业、县域生态、县域管理四个方面的转型升级,推动兴安县跨越式发展。 项目拉动。 就是要把投资和项目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扩大有效投资为主攻方向,敏锐地发现项目,积极地谋划项目,主动地对接项目,努力形成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机制,通过全方位引项目、上项目、促项目,促进投资扩量提质、有效增长。 四化联动。 就是要确立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联动”的发展路径,逐步建立以旅游为核心、城镇为依托、工业为支撑、农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 在实施四大战略时,要始终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稳速增效、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既要尊重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保持战略定力,又要密切联系兴安实际,充分发挥既有比较优势,加快构建新的竞争优势。既要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又要更加注重发展质量的提高和发展效率的改善,致力于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包容性。 第二章 坚持集聚发展 优化空间开发格局 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按照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调整县域空间发展框架,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青水秀的合理结构,努力提高要素配置的集约水平。 第一节 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 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结合开发现状和发展潜力,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我县的定位,将县域空间划分为城乡建设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等三大主体功能区。实施严格的空间分级分类管控,切实做到开发活动与功能区定位相一致,开发强度与生态资源承载力相协调。 推进城镇发展空间紧凑集聚。 区域面积286.8 平方公里,空间占县域总面积的12.3%,主要用于集聚人口和产业,属于城镇化开发建设、发展城镇经济的生产生活区域。包括县城和各中心镇建成区,主要分布在溶江镇千家、莲塘、五甲、车田4个村区域,严关镇塘堡、杉树、仙桥3个村区域,崔家乡长冲、上塘2个村区域,湘漓镇花桥村区域,界首镇除划定为农业和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兴安镇除划定为农业和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主要任务是加快实施“小县大城”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人口向县城、中心镇集聚。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健全城镇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依托生态产业基地,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因地制宜地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经济、适宜产业,成为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块。 保障农业生产空间安全高效。 区域面积844.2平方公里, 空间占县域总面积的36.2%, 包括农业区和林业区,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和林业产品安全,同时结合生态保护缓冲区域,发挥森林生态、水土保持等功能,共同改善县域人居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主要分布在高尚镇、漠川乡、白石乡,界首镇兴田、保峰、和平3 个村区域,溶江镇除划定为城镇和生态空间以外的区域;崔家乡和湘漓镇除划定为城镇空间以外的区域;溶江镇司门、龙源、富江、半圩、廖家、一甲6个村区域,兴安镇西南部粉洞、江村2个村区域。以田园风光为主,加强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以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为主体的特色高效生态农业和生态休闲旅游业。继续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迹地更新,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允许开发旅游资源。 强化生态保护空间涵养功能。 区域面积1201平方公里, 空间占县域总面积的51.5%。主要分布在华江瑶族乡、漠川乡,界首镇苏家和白花岭林场区域,兴安镇东界村区域,严关镇清水村区域,用于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系统维护。强化水源保护区管理,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引导库区居民生态移民,促进水源地涵养保护。划定生态红线,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禁止经济开发活动。 第二节 优化调整县域空间格局 立足城镇发展的空间现状,结合全县实际,将国土空间开发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为主。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各类开发区在空间未得到充分利用之前,不得扩大面积,形成“一核五极、一轴两带” 联动的城镇空间格局,科学集聚全县人口与产业,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 一核: 以兴安县的兴安镇为中心极核。 五极: 湘漓、溶江、界首、华江、高尚五个乡镇。 一轴: 沿湘桂铁路以兴安、湘漓、严关、溶江、湘漓、界首等为主体的城镇发展主轴。 两带: 沿兴安至资源省道以华江乡为主体的西部发展带;沿兴阳公路以崔家、高尚、白石、漠川等乡镇为主体的东部发展带。 专栏10
第三章 坚持转型升级 做大做强特色工业 依据兴安工业产业发展基础,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站在产业发展前沿,着眼长远,通过引入龙头企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形成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成长点,产业集群特色突出的现代产业结构。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县工业总产值突破400亿元。 第一节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发挥现有基础和后发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创新资源,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四大新兴产业,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化进程。到2020年,新兴产业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 新能源。 以兴安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园为平台,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产业。 太阳能光伏产业方面,大力发展光伏晶硅材料、晶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LED太阳能灯具等产品,重点突破环保型高纯硅材料,低消耗大面积单晶硅棒的制备技术、太阳能光伏组件辅助材料国产化技术。风力发电行业方面,探索引入风电装备制造企业,以风电成套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为重点,实现风力发电装备的本地化制造,同时积极引入高速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塔筒、法兰、轮毂、底盘、主轴、回转支承等关键配套件配套企业,完善风力发电行业产业链,做大做强风力发电行业。清洁车用油方面,重点发展桂林茂兴新能源和腾泰能源等相关企业。 新材料。 依托兴安境内丰富优质的非金属矿产资源,调整产品结构,发展超微细粉等精深加工新材料,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2020年,在严关境内建成矿粉产业园,加快以非金属粉体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化,促进兴安新材料产业升级,建成国内有名的非金属粉体材料生产基地。 生物医药。 立足兴安丰富的中草药和植物资源优势,积极利用国际生物医药产业调整转移的契机,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展技术创新,重点发展中成药、中药提取物,积极发展中药饮片,适当发展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等。做强做大生物医药产业,重点支持桂林茗兴生物提取和鑫鑫中药饮片等企业,打造桂林生物亿元品牌。 电子信息。 围绕桂林电子信息产业重点行业,以招商引资、融合创新、基地建设为抓手,围绕本地通信、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应用电子、物联网等产业发展需求,引进以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设备等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制造企业,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频率器件、电声器件及电子材料、手机及电池等电子信息终端产品及配套产业、数字电视接收机、机顶盒、高频头、自动智能天线、卫星通信产品,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成为兴安工业新的增长点。 第二节 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运用“互联网+”、智能技术、循环利用技术和多种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到2020年,传统产业总产值超150亿元。 建材。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利用先进的工艺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建材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水泥制品、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绿色新型建材,加快发展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和工艺制品,大力发展深加工玻璃产品,把发展先进生产力与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产能相结合,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优化建材产业的生产工艺和流程,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综合竞争力,延伸产业链条,打造集非金属矿采选、新型建材生产、建材物流为一体的新型建材产业集群。 绿色生态食品。 立足兴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优势特色食品、绿色食品、休闲食品。突出“旅游、绿色”特色概念,以龙头企业为支撑,继续做大做强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业,加快发展米酒及果酒酿造业,大力发展果蔬、食用菌加工业,着力推进粮油加工业,提高食品精深加工程度和附加值,重点引进和扶持一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项目,努力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和特色优势产品。强化食品安全,进一步推行食品企业GMP作业规范。 林化产品加工。 依托兴安丰富的林业资源,在高度重视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支持现有林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技改,加速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重点发展竹地板、木地板、竹木衣架、竹炭、竹纤维产品、高档家具、特色高档工艺制品和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积极开发具有一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 金属冶炼。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引进新工艺、新技术,用先进、清洁的技术进行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进行精深加工与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大行业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力度,积极推动骨干企业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改造升级,促使产业链条向下游延伸,培育发展规模大、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突出的优势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机械制造。 依托现有工业基础及产业优势,通过招商引资,重点引进电工电器、机床工具、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通用零件、通用航空配套等机械制造企业,优化兴安工业制造业结构,形成新的增长点。到2020年,机械制造产业关联企业达20家以上。 服饰轻工。 依托现有服饰企业,积极承接广东沿海纺织服装产业转移,着力引进服装品牌和服装加工龙头企业,引入纺织品、各种辅料等生产企业,加强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完善纺织服饰产业链。到2020年,培育形成培育3-5家产值超亿元企业。 第三节 打造新型产业园区 以特色产业为支撑,进一步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促进优势产业相对集中,形成稳定、持续的竞争优势集合体,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优化园区产业布局。 按照“一区三园”的工业发展思路,着力把县工业集中区城西产业园、溶江产业园、界首产业园打造成为兴安工业发展的主要集聚地。工业集中区及城西产业园,重点发展太阳能新能源产业、农副食品及食品加工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机械制造、建材、电子信息、轻工服饰等产业,打造新能源示范基地;把县工业集中区CI区、CII区、海螺、桂兴村连成一片,进一步拉大城西产业园框架。溶江产业园重点发展林化产品加工业、农副食品及食品加工业、金属冶炼等产业。界首产业园重点发展林化产品加工业、农副食品及食品加工业、金属冶炼、轻工业等产业。到2020年,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 推进园区集约化发展。 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坚持工业向园区集中、资源向园区汇集、资金向园区集聚、政策向园区倾斜的原则,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园区建设,形成一批产业集聚、高效集约、可持续发展的高增长园区,成为全县工业经济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增长点。以科技含量、环境影响、投资强度、产业效益作为选资标准,严格项目预审、准入、合同履约三关,提高入园项目档次和质量,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盘活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通过股权转让、“腾笼换鸟”等方式,逐步盘活闲置资产。加强园区公共平台建设,实现多种信息资源共享,更好地发挥服务作用。 促进产城融合一体化发展。 充分利用获得产城互动试点园区的契机,加快推动产城互动方案的实施,通过多渠道筹集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推动工业集中区和城区开发建设。重点推进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路网管网、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规划建设为园区服务的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集中区廉租房二期项目建设;依托集中区周边城市设施,加快集中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集中区内企业就近提供会计、法律、咨询、设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和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医疗保健等生活服务;提高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比例和运营能力,满足中小企业和配套产业发展需求。积极促进县区完善与集中区配套的公共交通系统、给排水系统、商业网点、居住单元等建设。逐步形成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之间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 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 大力创新园区投入机制,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快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授权范围,探索多种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集中区开发和建设,在开发上实行“整合、优化、扩容”三同步,在功能上实现“政务、商务、服务”三配套,不断提升工业园区的承载功能和辐射功能。加快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按照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园区,推进园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园区生产要素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抓好在建企业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协调做好投产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保障工作,完善园区生产生活服务机构,使职工享受城市生活性服务,企业享受城市生产性服务,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全面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专栏3 特色工业提升工程重点项目
第四章 坚持提质增效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坚持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优经济结构、构建绿色可持续产业体系的突破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会展等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超过58.25亿元。 第一节 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 抢抓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机遇,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兴安文化资源、生态资源、农林资源优势,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加快推进旅游与文化、生态、农业融合发展,优化旅游产业布局,调整旅游产品结构,走出一条具有兴安特色的旅游发展之路。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超过99.34亿元。 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根据兴安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旅游资源分布特点,加快促进旅游产业空间结构优化,推动形成“一轴两翼”的全域旅游开发大格局。以灵渠、湘江为轴线,大力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旅游和红色文化旅游;以漓江源生态休闲度假养生区、湘江源古风乡野探源区为“两翼”,大力发展生态、养生、民族风情、古村落等旅游文化产业。 打造特色旅游品牌。 加强规划统筹、高端策划和资源整合,优化旅游产品和产业结构,以“休闲乐土、度假天堂、养生福地”为旅游产业发展主题,大力推进观光旅游、度假旅游和以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汽车自驾营地等为重点的旅游产品开发,塑造“胜地桂林,出彩兴安”的旅游新形象,全面提升兴安旅游竞争力,把旅游业发展成为兴安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实施旅游精品战略,以山水为骨架、文化为底蕴、生态为主题、休闲为特色,做足“山水、文化、生态、休闲”的大旅游文章,着力推进文化与旅游、农业与旅游、生态与旅游的创意融合,加快开发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高端旅游产品,构建旅游多元产品体系,推进旅游业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结合兴安风力发电场、摩天岭旅游大景区和三大水库建设,重点开发提升“一山一岭三库”山水生态旅游品牌、“ 一渠一街三园”文化休闲旅游品牌、“一渠一洞一带” 体验式娱乐休闲旅游品牌,努力推动“血色湘江”红色旅游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航空旅游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工作,打造“水陆空”三位一体的旅游观光产品体系。持续抓好“创特”工作,持续扩大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影响力,创建一批广西特色旅游名镇、名村,重点推进建设兴安华江生态特色主题小镇、界首特色主题小镇建设。 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建成二级旅游服务基地,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提升一批满足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的休闲度假酒店、星级商务酒店,推进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鼓励发展各类生态、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民居旅馆;重点建设一批休闲街区、休闲景区、星级农家乐;重点抓好旅游文化演艺、文化旅游城、国际旅游自由购物区和旅游体育运动基地等项目建设。建成通用航空机场,加速改造修建主要旅游景点的道路交通,完善旅游换乘接驳功能;新建改造提升一批旅游厕所。完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功能,加快打造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升重点场所免费WIFI覆盖率,利用“互联网+旅游”思维,打造智慧景区。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应急救援、公共医疗、卫生检疫防疫等安全救助体系。 专栏5 重点开发提升旅游品牌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顺应生活消费发展型、现代型转变趁势,发展贴近生活、带动作用强、需求迫切的生活性服务业。 商贸服务业。 完善商贸服务设施,着力打造宜居、宜游、宜商的消费环境,发展高品质商贸业态,建设现代商贸服务集聚区,合理整合全县商业资源,发展一批大型购物商场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一批规模大、品质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大型专业县场。主动衔接棚户区改造、老城区小街、小巷改造等工程,积极融入各类商业元素,加快老城区商业业态改造提质。培育一批大型商贸服务企业,恢复提升传统商业老字号品牌,推动连锁经营、直销配送和网上购物等经营方式创新。深度挖掘兴安特色饮食文化,引进国内外著名餐饮企业和餐饮品牌,培育建设特色餐饮街区,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结合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提升兴安特色饮食文化影响力。 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业。 积极倡导“生态养生、科学养老”的健康理念,依托兴安丰富的自然生态、旅游和人文资源、政策上可先行先试的优势,以深化社会化养老改革为契机,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着力发展以生态农业为基础,以旅游健康养老服务业为龙头,以制造业为支撑的旅游健康养老产业链,形成一批竞争力强、辐射面广、产业链长、融合度高的健康养生养老产业集群,将兴安建设成为国家社会化养老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内外健康养生养老目的地。 体育休闲产业。 着力拓展运动休闲消费市场,大力申办国际国内知名旅游体育娱乐赛事,积极举办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国际半程马拉松赛、漂流攀岩等大型赛事活动,打造具有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提高兴安体育休闲服务品牌知名度。发展徒步游、登山、野外拓展等户外运动项目,开发民俗体育活动。建设一批体育训练基地,吸引各类运动队和俱乐部来兴安训练和比赛。 第三节 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按照规模发展、集聚发展、专业发展思路,做大做强做精现代物流、会展、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 现代物流业。 依托兴安的交通区位、产业基础优势,发挥兴安作为广西重要物流节点的作用,重点规划建设中央储备粮全州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兴安仓储物流中心、兴安县汽车检测中心物流城、广西桂北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湘商物流园等一批重大物流项目,构建完善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重点发展产业基地型、都县配送型、专业县场型物流服务。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航空运输,优化公路与铁路、陆地与航空等多式联运,加快发展枢纽运转型物流。加强冷链物流建设,积极发展覆盖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整个环节的全程冷链服务,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冷链物流服务设施,建立“无断链”的肉类、重点保鲜农产品和特殊药品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和监控追溯系统。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升物流服务信息化水平。 会展服务业。 以葡萄节、米粉节为核心,深入挖掘地方文化资源,打造一批具有深厚地方特色和民族民俗风情的节庆品牌。促进交通、住宿、餐饮、旅游、广告、翻译等配套服务业发展,完善会展服务业产业链。大力引进和培育会展龙头企业,鼓励中小型会展企业特色化发展,提高会展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与国家服务标准衔接,推动兴安会展服务业规范化发展。积极探索会展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 金融服务业。 大力推进金融创新,加快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格局。加强银政企对接,引导商业金融机构推进特色化经营和金融创新,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开发金融服务新产品。大力发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业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着力加强对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搭建保险资金与地方融资项目对接平台。依法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漓江、湘江生态保护、旅游开发和文化产业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支持1家旅游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或可转换债券到资本市场融资。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增设服务网点布局,提高金融服务便利性。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旅游及相关产业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推动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服务机构。 专栏6 现代服务业提升重点工程
第五章 坚持特色生态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到2020年,农业增加值突破35.95亿元,基本实现由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跨越。 第一节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打造生态农业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稳定粮食生产。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强化农艺农机融合,加快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进程,以高产、生态、优质、高效、规模化、机械化为目标,保障粮食稳定、安全增产。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改造中低产田。到2020年,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43万亩以上,全县粮食产量稳定在23万吨左右。 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 按照“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健康”的发展要求,重点发展葡萄、柑桔、弥猴桃、毛竹、中药材、三木药材、食用菌、甜玉米、罗汉果等特色优势农产品。坚持标准化、规模化、绿色生态的发展战略,以“绿色、高产、优质”为发展理念,以生猪、优质家禽、名优水产品等生态养殖基地为主体,着力打造生猪、牛、羊、家禽等畜牧生态养殖供应基地;继续发展水产特色养殖,打造稻田养殖禾花鱼示范基地,抓好人工繁殖泥鳅、大闸蟹、娃娃鱼、虹鳟鱼等名特优水产品养殖,积极发展休闲渔业,进一步拓宽渔业发展空间,建设集观光、休闲、垂钓、餐饮于一体的渔业休闲场所。到2020年,全县葡萄种植面积超过15万亩,柑桔种植总面积达到14万亩,弥猴桃种植面积达1万亩,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24万亩,食用菌种植面积12000万平米;全县肉类总产量达到5.3万吨,年均增长2%,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425万吨,年均增长4%;建成百头以上母牛场10-15个,发展能繁母牛1.2万头;新建千头牛场3-5个,百头牛场15-20个,山羊饲养量达5万只以上,年出栏优质肉羊3万只,年出栏肉牛5万头;到2020年,年出栏肉鸡280万羽,肉鸭100万羽,肉鹅60万羽以上。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 扩大毛竹林种植面积,改造现有毛竹低效林。提升毛竹制品附加值,重点建设引种示范与良繁基地、经济毛竹示范林基地、经济毛竹低产改造林基地、经济毛竹加工基地建设,推动毛竹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抓好人工造林和防护林工程,改造低产低效林,扩大用材林面积,提高森林蓄积量。 加快发展生态休闲农业。 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旅游资源优势,以特色农业优势产业为基础,探索特色农业与“农家乐”乡村生态旅游相结合、新农村建设与休闲生态农业相结合、地方传统文化与休闲生态农业相结合的新路子,加快发展富有文化内涵和鲜明的地域特色、民俗风情的休闲旅游农业,着力打造一批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品牌。 第二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以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实现兴安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两大转变”。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灵渠葡萄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成果,全力做好湘江柑桔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工作,采取招商引资、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充分发挥农业示范区的探索、示范效应,着力探索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并进而在全县范围内复制推广,力争在每个乡镇分别建设1个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辐射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十三五”期间发展龙头企业200家、家庭农场300家、专业合作社400家,培育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30个以上。引导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技农机推广、动植物检疫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第三节 促进农业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打造绿色优势品牌,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登记,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投入品管控,开展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倾斜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以配方施肥、农机农艺融合、病虫害统防统治和农业物联网信息化为重点,加快适应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建设。开展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秸秆还田,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利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生产沼气、有机肥,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专栏7 现代农业提升重点工程
第六章 坚持协调发展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依据主体功能定位,以城乡一体、空间均衡为导向,以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实现产城融合、繁荣县域经济、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城乡统筹水平提升行动、产城融合促进行动、要素保障行动。突破城乡分割的体制机制束缚,促进城乡生产要素与资源自由流动、合理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兴安在桂北城市群的地位,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1%。 第一节 完善提升县城功能 实施大县城战略,充分利用县城独特的山水人文历史资源,突出生态特色、文化特色,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导向,优化空间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强化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 推动城市环境的大改善和城市品质的大提升,在“十三五”努力将县城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经济活跃、环境优美、带动区域、和谐宜居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明确城市功能定位,划定城市规划区边界,加强空间开发利用管制,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通过对县城区域的特殊定位,立足于“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游、宜商” 的产城融合、产城互动发展理念,高标准做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日月湖新区、城北新区设计。突出抓好县城主要街道的地面、立面、空中的风貌改造,打造形成一批独具特色的商业行政区、旅游文化区、休闲住宅区、移民安置区等。加快推进双拥路移民安置区、日月湖新区、城北新区、滨江公园、迎宾大道等一批市政项目建设,打通一批断头路,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资源,引导居民点有序分布,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优先发展城镇公共交通,构建安全高效便利的市政公用设施网络体系,建设“海绵城市”,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实施城市电网、通讯网等架空线入地工程。建设智慧城市。推进智慧社区、智能交通、智慧医疗等广覆盖。建设绿色城市。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和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 加强城市管理。 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放开市政设施管护、园林绿化养护等作业市场,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管理扁平化,面向基层下沉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引进一流的设计团队和规划人员,提升规划管理水平,有效履行规划的执行监督职责。 第二节 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 按照完善功能、提高质量、节约用地、突出特色的要求,发挥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推动小城镇建设与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建设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加快发展特色小城镇。 加快编制小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拉大小城镇骨架,提升小城镇规划建设档次。以打造“广西特色名镇名村”为目标,以城镇化示范乡镇“书记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城镇建设水平,打造县域集镇建设新亮点。到2016年年底,完成界首镇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到2020年,规划完成湘漓镇、高尚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推动六镇四乡走特色化、差异化之路,发展特色产业,努力建设一批桂北特色小城镇。 大力发展镇域经济。 将全县10个乡镇划分为综合中心型、工贸主导型、旅游主导型、综合发展型四类方阵,实行动态管理、分类考核,选择重点镇重点发展。激励各乡镇争先进位。鼓励支持乡镇实施“专业化”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培育特色强镇。建立县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县级预算内投资安排,公共服务领域投资优先向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薄弱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倾斜。建立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各乡镇根据自身主体功能定位,研究制定本乡镇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制定出台分区域产业准入环境标准。 专栏11 兴安县域城镇职能类型划分
第三节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以城带乡、并乡建镇,有序引导农业剩余人口向中心镇集聚,努力形成交通充分对接、城乡生态共建、城乡环保同治的城乡一体、协调共进的良好发展态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传播,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加强农村文化场馆、医疗卫生、学前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差距。促进城乡交通基础设施高效对接,全力推进农村道路建设,加大乡村道路网络连通、衔接力度,优化农村公路网络,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区、景区旅游点、山林林场等通道路工程,加密农村路网,加快形成以中小镇为枢纽、城乡通达便捷的县域高效交通网。推进城乡生态环保共建同治,以中小镇为核心推进城镇污染集中治理向乡村地区延伸和覆盖,强化乡村垃圾集中处置,建立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卫生保洁体系,有序推进城乡绿道网对接,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建设体系。 第四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普惠制新农村和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着力推进“美丽兴安•生态乡村”建设,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大专项活动,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提升村屯自来水普及率,有效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更好地造福群众。到2020年,规划完成湘江环境综合整治、湘江古道综合治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按照建设中心村、培植特色村、合并弱小村、搬迁分散户、保护历史文化村的思路,加强中心村建设。选择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优越,区位条件、基础设施较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一定辐射能力的村庄为中心村建设的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科学规划村庄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梯次分明、特色突出的城乡面貌;结合旧村改造,完善中心村的基础设施,推进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进程。系统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和人文资源,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传承乡土文化。 第五节 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加快以PPP模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积极对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和社保基金投资等,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设立多种金融工具支持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引导县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新型贷款业务,为县城基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县城投公司的转型,积极探索发行项目收益债券。 专栏12 城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第七章 坚持绿色发展 打造生态兴安 围绕建设“生态兴安”,实现生态文明,大力推动经济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构建生态屏障,提高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城乡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实现人和自然协调发展。 第一节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严格划定生态红线和用途管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管护,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防洪防灾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修复。 实施山水林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大漓江、湘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和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植物原生态,恢复和增强生态服务功能。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强化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严防外来有害物种入侵。 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 继续强化森林覆盖率高、负氧离子高的生态优势。科学调整林种结构,确保森林质量。强化林政管理,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完善保护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实施“绿满八桂”、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工程,推进天然林、水源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积极营造水土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进一步提高漓江、湘江上游的水源涵养能力,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76.5%。 推进“美丽兴安”建设。 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用集约、低碳、绿色、智慧、人文、宜居等新理念建设生态型城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城镇。深入推进“美丽兴安”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以清洁环境、传承文化、培育新风、造福群众为目标,以特色名镇名村建设、绿色小城镇建设、传统古镇古村落保护和利用为抓手,使兴安城乡生态特色鲜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广大群众和游客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第二节 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坚持保护为先、永续利用,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抓好污染源头与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统筹推进治水、治土、治大气,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 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加强城区空气污染物指标PM2.5等监测。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实施燃煤烟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城镇扬尘、油烟废气“五气共治”,有效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至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6%以上。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淘汰燃煤锅炉,到2020年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加快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全面淘汰“黄标车”。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灰控制,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加强秸秆、垃圾露天焚烧长效治理。 加强水环境保护。 狠抓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强化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推进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加快建设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建成乡镇污水处理 |
||||||||||||||||||||||||||||||||||||||||||||||||||||||||||||||||||||||||||||||||||||||||||||||||||||||||||||||||||||||||||||||||||||||||||||||||||||||||||||||||||||||||||||||||||||||||||||||||||||||||||||||||||||||||||||||||||||||||||||||||||||||||||||||||||||||||||||||||||||||||||||||||||||||||||||||||||||||||||||||||||||||||||||||||||||||||||||
|
网站地图 | 政府邮箱 | 网站建议 | 使用帮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