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自治区、桂林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提高“普九”成果,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现将《兴安县2018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兴安县2018年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各级政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社会和家长的共同责任,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明确职责,采取措施,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高我县“两基”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兴安县深化教育改革 振兴兴安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9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将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加强“控辍保学”领导,调整兴安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庄慧琼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副组长:秦泽秋县外宣办副主任、金融办副主任
唐超权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陈宗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县社保局局长(兼)
李广彩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丁贵明县住建局局长
伍影中县卫计局局长
陆光雄县司法局局长
高峰县文旅广体局局长
张旎县民政局局长
邓红成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韦桂华县妇联主席
方 向团县委书记
秦华县公安局副政委
王 杰兴安镇镇长
张凌明界首镇镇长
彭 博溶江镇镇长
张峰湘漓镇镇长
唐泓高尚镇镇长
蒋艳琼严关镇镇长
潘荣利华江瑶族乡乡长
胡祖江崔家乡乡长
郭俊林漠川乡乡长
吕芳白石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中小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唐超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彭祥国同志担任。各乡镇长亲自抓,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工作目标
每年3月、9月开展“控辍月”活动,确保完成市下达给我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的目标任务。
四、工作职责
各
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抓好依法控辍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教育部门:
负责制定控辍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厌学”等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教育部门对全县学校的控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评,依法对学校、教师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分和处罚。
工商质监、公安、司法、文旅广体、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
各有关部门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防辍控辍责任,形成控辍的长效联动机制。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相关法律责任;要加强对不满l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行为的监督检查。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要协调相关部门对网吧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取缔并追究经营者责任。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控辍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做好控辍工作。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加大控辍保学力度
1.县“两基”工作领导小组要把全县“控辍保学”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要建立由行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 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2.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总体水平。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3.切实将“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制落到实处。即县—乡镇—村一条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乡镇行政主要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相关制度。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小组、村小组包干到户,确保流失的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入学。做到时间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4.坚持依法治教。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轨道,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乡镇和村委干部要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控辍保学”相关制度,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控辍保学”责任。民政、共青团、妇联、工商质监、人社、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限期入学通知书》,给经过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违反义务教育法告知书》,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依法加强对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经商、务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加大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进行娱乐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杜绝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违法行为。
5.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辍学;鼓励社会捐助,建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办好“孤儿爱心学校”,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
教育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转变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分析学生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发挥教育部门的管理作用。
1.坚持“控辍保学”、“双线四包”责任制。教育部门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实行教育局班子成员包片、各股室负责人包点、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
2.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切实做好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对口衔接,农村初中结合农业科技发展特色及“绿色证书”培训,积极开设现代农业科技教育课程。
3.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制度,严把转出、转入、休学关,加强学籍管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和月辍学报告制度。
(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 的职能作用,积极实施管理控辍
1.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都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坚持小学升入初中的整体移交工作和异地就读回执制度;针对假期学生容易辍学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是残疾人的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父、母单方或亲属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制度,健全流动适龄、儿童少年档案。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4.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5.实施“爱心帮扶”行动,保障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要建立“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努力让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6.组织开展“控辍保学活动月”活动和争创“无辍校”、“无辍班”活动。每学期从开学第一日起的第一个月为“控辍保学活动月”,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为“劝返学生入学周”。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活动和创建“无辍班”和“无辍校”活动。要协助乡镇政府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送发《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如未按规定期限返校,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以便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工作。
7.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中小学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
(四)
每年3月和9月为中小学“控辍月”,对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教育部门要牵头认真组织好“控辍月”各项活动。一是制定“控辍月”活动方案,及时启动“控辍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启动控辍专项调研行动,深入了解掌握本辖区、学校控辍工作难点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好学生入学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认真组织实施“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行动,对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学校领导和教师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形式进行家访,尽最大可能减少适龄儿童、少年失学。
六、考核办法
(一)对县教育局、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评检查。“控辍保学”工作绩效实行“一票否决”。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中小学的控辍工作,由县教育局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三)各村委(社区)的控辍工作目标,由各乡镇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总结推广控辍保学的成功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定期在全县开展控辍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乡镇和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予以全县通报批评。经整改后第三次督查仍不达标的乡镇和学校,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