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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度兴安县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兴政发〔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8年度兴安县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度兴安县审计项目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确定的审计工作职责以及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桂林市审计局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有关安排,结合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制定本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兴安县审计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区、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区、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主题主线,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集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文明审计。在审计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更好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在审计开拓创新上有新作为,努力提高审计业务质量;在审计队伍建设上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审计干部素质。大力推进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原则

今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的主要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中央、自治区、市、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影响兴安经济社会发展、区域经济安全的重大事项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问题;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合资源、科学安排的原则,注重揭示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资源环境、政府投资、经济责任、民生工程等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力度。注重创新审计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确保在一定周期内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

三、审计(调查)项目

1.兴安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统一组织);

2. 2017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署统一组织);

3.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4.兴安县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5.兴安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6.兴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竣工结算审计;

7.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跟踪审计;

8.兴安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江元科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委组织部委托);

9.兴安县农机化管理局局长胡学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委组织部委托);

10.严关镇人民政府镇长蒋艳琼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委组织部委托);

11. 严关镇人民政府镇长蒋艳琼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县委组织部委托);

12.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其他行业审计和委托授权审计;

13.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的审计工作,依法依规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和数据,配合审计部门完成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任务。

(一)科学配置审计资源。县审计机关要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审计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审计力量,把握项目实施的时间节点和要求,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二)严把审计项目质量。把“质量立审”意识贯穿到审计工作中,切实强化责任,防范审计风险,做到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规范,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可靠,客观公正。

(三)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注重审计整改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积极探索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方式方法,以审计整改的成效促进审计成果的深化运用。

(四)严守审计纪律和制度。认真抓好审计廉政建设,严管审计干部队伍,认真执行廉洁从审的各项纪律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审单位监督,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和审计人员行为,打造一支廉洁的审计队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