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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治区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政发〔20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兴安县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治区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

兴安县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治区级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2017年11月6日至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赴兴安县督导评估组一行莅临我县,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现场核查和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具体督导意见和建议。评估结束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对照自治区督导评估组反馈的意见,深入分析原因,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反馈兴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意见的函》(桂教督委办〔2017〕10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部署要求,针对自治区督导督导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提高我县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认定。

二、领导机构

成立兴安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钦 县 长

副组长:庄慧琼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秦泽秋 县外宣办副主任、金融办副主任

唐超权 县教育局局长

黄学红 县编委办主任

谭海文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周 华 县财政局局长

陈宗辉 县人社局局长

丁贵明 县住建局局长

王柱彬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韩宏勇 县教育局副局长

彭祥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 杰 兴安镇镇长

张凌明 界首镇镇长

彭 博 溶江镇镇长

张 峰 湘漓镇镇长

唐 泓 高尚镇镇长

蒋艳琼 严关镇镇长

潘荣利 华江瑶族乡乡长

胡祖江 崔家乡乡长

吕 芳 白石乡乡长

张征华 漠川乡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唐超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与日常事务工作。

三、整改内容

根据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组反馈的意见,我县需重点整改的工作如下:

(一)教育资源不足,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过低。

1.有10所学校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其中小学9所,初中1所)。部分学校功能教室数量不够,有的学校一室多用,有的学校缺少实验室,有的学校无阅览室。

2.有18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其中小学15所初中3所)。部分学校运动场地建设不规范,部分学校没有建设环形跑道。

3.部分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尚在采购之中。有的学校报刊种类较少。

4.有的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特别是县城及周边学校最大班额达到60人以上。

5.部分学校新建项目尚未全部完工。

(二)师资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1.教师数量不足,师资配置不优。一是全县空编82个,空编率为4.5%。有15所学校师生比不达标(其中小学14所,初中1所)。二是教师的编制分配和人员安排不合理。有的学校教师超编,而有的学校教师缺编。

2.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存在结构性缺编的情况,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明显不足,有的农村学校甚至还有老师“包班”现象。有的学校卫生室缺乏专业管理人员。

3.有5所学校教师岗位设置不合理(其中小学3所,初中2所)。

4.教师交流不足的情况比较严重。兴安县把教师的调动、临时抽调充当教师交流情况进行统计。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需要完善,措施需要落实,奖惩制度也还不够明晰,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三)学校规范化管理有待提高。

1.校园校貌需要改善,校园环境需要整治提高。部分农村学校楼房外墙剥落、门窗破损。个别学校的教师周转房缺乏维护。

2.课程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学校存在擅自增减课程的现象。

3.部分学校实验室的使用率低,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使用需要加强。

4.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有的学校消防器材失效,有些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存放位置不规范,个别学校门口交通要道没有设置安全标识。

5.校园文化有待提高。有的学校校园文化缺乏主线和整体规划,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凸显办学特色。

6.档案材料有待充实和规范。部分佐证材料统计数据不充分、不准确、相互矛盾,特别是部分重要评估指标缺少必要的佐证材料。

四、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需整改的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关于“教育资源不足,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过低”问题。县人民政府将继续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继续加强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继续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继续加大对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投入,坚持依法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继续在政策、制度、财力上提供保障,加快教育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难和“大班额”现象。重点关注和加强教学点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标准设置功能用房,加快图书、仪器设备的配备进度。具体整改内容及措施如下:

1.关于“有10所学校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有18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其中小学15所初中3所),部分学校运动场地建设不规范,部分学校没有建设环形跑道”的问题。

情况说明:依据2016年秋季学期年报数据显示:(1)我县有10所学校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其中,小学9所,初中1所。部分学校功能教室数量不够,有的学校一室多用,有的学校缺少实验室,有的学校无阅览室。(2)有18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其中小学15所初中3所),部分学校运动场地建设不规范,部分学校没有建设环形跑道。

我县经过2017年一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项治理,全县办学条件已得到极大改善,2017年年报数据显示:目前,我县迎检学校中尚有2所学校教辅用房面积不足、5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其中,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不达标的2所学校的具体情况为:兴安镇初级中学现有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为2.3㎡(达标标准为生均4.4㎡),县实验小学现有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为1.9㎡(达标标准为生均3.7㎡)。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达标的5所学校的具体情况为:县实验小学现有体育运动场地3506㎡(标准为6824㎡);高尚镇中心小学现有体育运动场地4288㎡(标准为6824㎡);湘漓镇洲上中心小学现有体育运动场地2940㎡(标准为4328㎡);漠川长洲中心小学现有体育运动场地2250㎡(标准为4328㎡);白石中心小学现有体育运动场地1789㎡(标准为4328㎡)。

整改措施:兴安县实验小学漏统计一栋综合楼、将该楼面积重新计入,则该校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已达标;增加兴安镇初级中学教学用地,新建教学楼增加该校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县政府出面,组织相关县直部门征地解决县实验小学、高尚镇中心小学、湘漓镇洲上中心小学、漠川长洲中心小学、白石中心小学5所学校运动场地面积不足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

2.关于“部分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尚在采购之中,有的学校报刊种类较少”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县图书正在进行招投标,按计划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添置图书将在2018年春季学期全部到位。迎检学校所缺的部分教学仪器设备已进入采购程序,正陆续到位。报刊种类较少的部分学校要加强整改,2017年底做好添置、订购计划,2018年按计划添置,丰富学校报刊种类。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各义均迎检学校

整改时限:2018年春季学期内完成

3.关于“有的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特别是县城及周边学校最大班额达到 60人以上”的问题。

情况说明:目前我县大班额现象还较为严重,具体情况如下:兴安镇初级中学全校平均班额达81.59人,界首镇初级中学九年级班均56人,湘漓镇初级中学七年级班均55.4人,崔家乡初级中学七年级班均58人。兴安县第一小学全校平均班额70.78人,兴安县第二小学全校平均班额68.54人,兴安县第三小学全校平均班额57.79人,兴安县实验小学全校平均班额67.2人,柘园学校全校平均班额69.48人,护城中心小学全校平均班额60.3人,界首镇中心小学全校平均班额57.3人,界首镇百里中心小学全校平均班额54.1人,崔家乡中心小学全校平均班额50.09人,崔家乡粉山中心小学全校平均班额51.7人,溶江镇中心小学全校平均班额56.82人,溶江镇第二中心小学2-6年级班级人数均在51人以上,高尚镇中心小学全校平均班额61.4人,高尚镇堡里中心小学3-5年级班级人数均在52人以上,高尚镇高田中心小学2-6年级班级人数均在52人以上。

这些大班额学校,有的班级课桌前后间距只有15-20公分,学生前胸后背紧贴课桌,最前一排距离讲台不足一米,最后一排学生后背紧靠墙壁。有的教室要坐8行学生,只有2个25—35公分的狭窄通道,只能开一个门,教室后排没有通道。上述情况造成的后果:一是严重违反上级关于小学最大班额不能突破50人,初中不能突破55人的规定“红线”;二是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三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学生出入困难,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师生很难疏散,造成安全事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

整改措施: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解决学校教学用房用地问题,在划归县二小的原屠宰场旧址上新建教学楼,将柘园村委7亩学农基地置换给柘园学校后,新建教学楼,扩大班额;及时招聘教师,做到“有编即补”;重新划片将兴安县第一小学、兴安县实验小学部分学生分流到兴安县第三小学;各乡镇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方案,增加教师,缓解各乡镇中心小学大班额现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

整改时限:力争2018年我县大班额现象得到缓解

4.关于迎检学校中“部分学校新建项目尚未全部完工”的问题。

情况说明:目前我县39所义务教育迎检学校中有11个建设项目尚未竣工。具体情况是:兴安县第二中学综合楼、漠川乡中心小学综合楼、漠川乡庄子中心小学综合楼、漠川乡长洲中心小学综合楼、白石乡中心小学综合楼、溶江镇司门中心小学综合楼、界首镇百里小学综合楼、崔家乡初级中学综合楼、护城中心小学综合楼共10个建设项目已启动建设,目前正在推进之中尚未竣工。高尚镇堡里小学综合楼目前正在招投标阶段,尚未开工建设。

整改措施:上述10个已启动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前竣工。高尚镇堡里中心小学综合楼目前已在建一楼主体,预计2018年6月底前竣工。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

5.关于“全县没有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的问题。

整改措施:按2017年4月14日下午兴安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兴安县特殊学校搬迁至原福在小学的会议纪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尽快做好协调和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2018年6月底前完成

(二)关于“师资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城乡学校师资均衡配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重新核定教师编制数,在做好招聘教师工作基础上,解决城镇化带来的设编用编不均衡问题。加强教师培训,继续保障教师培训经费的投入。针对部分学校存在的教师学科结构缺失问题,加强短缺学科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工作,同时做好教师结构优化、岗位设置等工作,促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和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逐步实现县城与农村学校师资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教育人才扎根农村教育。

整改措施:2018年1月底前重新核实全县教师编制,落实《兴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办法》(兴政发〔2016〕48号)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问题。经县政府批准,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通过事业编招聘、特岗计划招聘,增加教师招聘数,缓解以上学校教师缺编问题。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明确奖惩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采取措施将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整改时限: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

(三)关于“学校规范化管理有待提高”的问题。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学校科学管理,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推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要求各迎检学校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改善校容校貌,提振教师精神风貌。加强实验室和教育教学装备的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好实验课,进一步提高装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抓好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实,加强校园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加强校园文化培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挖掘学校自身特色,开拓创新,将继承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文化和培育独特校园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打造特色品牌,在追求个性发展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强档案材料管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准确、规范。具体整改内容及措施如下:

1.关于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由教育局基教股开展学校常规管理专项督查活动,促进学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督查活动结束后立即召开全县义均迎检学校常规管理现场会,由学校常规管理先进学校介绍管理经验并进行推广,落后学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教育局基教股再进行整改督查,直到整改全部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义均迎检学校

整改时限:2018 年6月底前

2.关于加强实验室和教育教学装备的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好实验课,进一步提高装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召集全县义均迎检学校召开专项工作整改会议,逐一整改各校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改以下内容:(1)实验教学。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完成开出率 90%以上;并基本采用信息化管理。(2)图书借阅。借书处、阅览室每天开放不少于 5小时,每学期每生借阅不少于 6册次;图书室采用全开架电脑系统借阅和班级图书角等方式借阅。(3)信息技术课。各校按课程计划开课,务必按教材内容在计算机教室(机房)上课。(4)加强普通教室班班通多媒体设备的管理与应用。加强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教室要有“多媒体设备管理办法”上墙;定期开展校本培训和教学应用活动;所有学科教师能利用多媒体数字资源开展教学。义均办和电教站、教研室等股室届时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下校督查指导各校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义均迎检学校

整改时限:2018 年6月底前

3.关于开齐开足课程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教育局相关责任股室督促各义均迎检学校对照本校课程安排中存在问题,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逐一补齐本校未开设齐全的课程。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义均迎检学校

整改时限:2018 年6月底前

4.关于档案资料不够充实、规范,部分佐证材料不充分、不准确、相互矛盾,部分重要评估指标缺少必要的佐证材料等问题。

整改措施:拟定于 2018年3月赴柳南县外出学习该县档案资料整理经验。教育局各股室根据县级档案资料存在的问题,组织全县义均迎检学校召开档案资料整改会议,具体指导校级档案资料的整改。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义均迎检学校

整改时限:2018 年6月底前

5.关于规范办学,改善校园校貌,整治校园环境,提高校园文化品质,进一步凸显办学特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教育局义均办、项目办和德语股联合开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貌建设、校园环境整治和提高校园文化品质专项督查活动,促进学校在规范办学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针对问题学校进行专项工作督查,直到需整改的问题全部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全县各义均迎检学校

整改时限:2018 年6月底前

(四)深化教育督导改革,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整改措施: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按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督导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抓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整改时限:2018年年底前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2.明确责任,落实项目。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整改项目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细化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建立分工负责制,规定整改时限,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标准。

3.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及时通报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影响全县整改进度的部门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