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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兴政发〔2017〕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因人员变动,兴安县人民政府对部分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杨乔木 副县长(挂职)

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国土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1日